现场观摩开庭
围绕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推行以能力培养和法律实践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同时为我校的模拟法庭竞赛提供真实的庭审范例,根据本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实训中心安排了现场庭审教学活动。
2012年5月10日下午,应经济贸易法学院的邀请,历下区人民法院在我校知行楼模拟法庭(三)公开审理了原告济南某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李某因工伤确认引起的行政纠纷一案。同学们得知这个消息后热情高涨,原定于两点半开庭,但不到一点半钟审判庭就已座无虚席,甚至两旁过道、审判庭外走廊都站满了同学。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主审法官思路清晰,法言法语准确,证据的认定坚决果断,对整个审理节奏把握较好。与以往的法院旁听不同,本次旁听的是一个“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尽管案件本身并不算复杂,但是法官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来组织原被告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并且针对该案争议焦点问题引导双方进行法庭辩论。
本次案件的庭审观摩使同学们受益匪浅。首先,同学们从这个行政诉讼中学习到了实务操作的知识,弥补了课堂理论学习的不足,在旁听的过程中,领略到了法官和律师们的庭审中的智慧。其次,同学们了解到了一些关于法律事务的信息,这恰恰是校园学习所缺乏的。同时,通过此类活动,密切了我校和法院的联系,为进一步深化实践合作奠定了基础。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希望此类旁听活动能经常性开展,使大家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实务,感受庭审
校模拟法庭竞赛活动
为实现应用型人才教育培养目标,完善我校理论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特色教育模式,加强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结合,积极为我校学生搭建贴近实务情景的模拟规范平台,在省高院、历下法院、历城法院、齐鲁律师事务所、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以及我校各法学院和新闻传播系的大力支持下,山东政法学院第三届“众英杯”模拟法庭竞赛决赛于6月7日、8日下午分别在笃行楼模拟法庭(一)、笃行楼模拟法庭(二)、知行楼模拟法庭(三)如期举行,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本届模拟法庭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比赛结束后,举行了现场颁奖仪式。宋云峰副院长出席颁奖仪式,为获奖的人员和组织颁奖。
第三届模拟法庭竞赛于4 月初开始,历时2 个多月,本届竞赛继承以往经验,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累计举办80余场,1000多名同学直接参与;决赛采用小循环赛制,五个院系六支队伍角逐争锋,可谓雄辩激烈,盛况空前。在教务处组织下,各院系精心布置了赛前选拔、竞赛指导、师生观摩,使模拟法庭竞赛在法学专业学生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强。本届比赛赛程紧密、效果突出,所采用案例均来自真实案件,整个庭审程序均由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官和律师组成的合议庭主持,有力地保证了模拟法庭竞赛更贴近于司法实践,使学生法学理论知识、实务操作水平、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得到全方位的训练,赛后专家点评更使参赛队员和现场观摩学生获得了专业性指导。
本届竞赛共设奖项7个,其中刑事司法学院代表队获得团体校级一等奖,民商法学院一队和警官学院代表队分别获得团体校级二等奖,团体校级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是民商法学院二队、经济贸易法学院代表队和法学院代表队,刑事司法学院代表队和警官学院代表队分别获得最佳法律文书奖,民商法学院一队王凯迪获得最佳诉讼代理人奖,法学院代表队赵芳、刑事司法学院代表队赵狄狄、民商法学院一队桑文、民商法学院二队高振宇、经济贸易法学院代表队李佼和警官学院代表队马彦鹏分别获得优秀诉讼代理人奖,本届优秀组织奖由民商法学院和经济贸易法学院分别获得。
参加“大法官讲坛”系列讲座
山东政法学院“大法官讲坛”于10月21日隆重揭牌开讲。李玉福院长、宋云峰副院长、东营中院薄其红副院长、东营中院政治部教育处李祥升处长出席揭牌仪式。教务处、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领导以及法学院系学生近300人参加了活动。揭牌仪式由宋云峰副院长主持。李玉福院长首先代表学校向出席揭牌仪式的东营中院领导表示诚挚地欢迎。从世界范围内大学功能的演进谈到我国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深入分析中西方教育差别的基础上,李院长对我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进行了理性回答,并对我校如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做了美好展望。李院长对“大法官讲坛”寄予厚望,希望“大法官讲坛”办成“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互动的平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平台、学术交流的平台”,力争办成在全省教育界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栏目。“大法官讲坛”第一讲由薄其红副院长解读《刑法修正案(八)的理解与运用》。报告内容详实,案例丰富,分析透彻,受到听众的一致好评“大法官讲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由学校聘任的优秀法官担纲主讲,活动宗旨是为全校法学师生搭建起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良性互动的平台,为师生走近司法,认知司法提供现实途径,为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大法官讲坛”是继“全校模拟法庭竞赛” 、“法院开设校园巡回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之后,学校为法学师生开辟的又一个学习交流的新天地,讲坛的举办必将为我校的内涵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省模拟法庭竞赛活动
由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山东政法学院承办的“新起点”杯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11月5日下午在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模拟法庭圆满落下帷幕。本届竞赛以服务于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基本宗旨,竞赛模式选择、竞赛环节设计、竞赛规则制订都力求最大程度地贴近审判实务,目的在于通过搭建法律实务准实战平台,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更好对接,以此来检验法学教育的成果,探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路径。竞赛形式为预赛小循环制,复赛和决赛采用淘汰制。本次竞赛案例素材均采用人民法院的真实案例,竞赛组委会邀请了来自全省法院、律师事务所的共21名实务人员担任竞赛评审团。庭审过程由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学生同步录像,来自院系的45名优秀学生志愿者给予竞赛全程式服务。
本次竞赛共有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烟台大学、济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潍坊学院等16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经过为期三天的激烈角逐,最终山东政法学院和潍坊学院进入决赛。决赛现场,原被告双方潍坊学院代表队和山东政法学院代表队围绕“山东某某地产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东方广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展开激烈交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三个阶段,山东政法学院代表队凭借扎实、稳健的表现,摘得本届大赛的团体一等奖和最佳法律文书奖。潍坊学院代表队、烟台大学代表队、山东大学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我校选手民商法学院王凯迪同学获得优秀诉讼代理人奖。
赛后,在知行楼模拟法庭三举行了颁奖典礼,出席颁奖典礼的领导有: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宋云峰教授,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金福海教授,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许海波教授,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公续亮副处长,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王三海副处长,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伯玉教授,临沂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孔繁金教授。在本次大赛的颁奖典礼上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首先代表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感谢承办方山东政法学院的精心组织、评委们的辛苦工作和各高校的积极参与,肯定了参赛选手们的精彩表现并指出他们在法学理论知识方面的不足,最后希望各高校一如既往地支持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本届竞赛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民商法学院承担了案例编纂、队员选拔、指导等重要工作。在学校领导、团委、各院系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届竞赛取得了圆满成功。希望参赛同学认真总结参赛经验,并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竞赛水平,在今后竞赛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广大师生今后更加关注法律实务,加强法律职业技能培养,提高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
辩论知识培训活动
2008年4月20日,刑事司法学院辩论团代表到济南市特殊教育中心向盲生传授辩论知识、技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辩论知识增强了特教盲生对辩论赛的兴趣,提高了辩论能力,更加促进了大学生与他们更深的交流,也促使大学生培养关注特殊人群特别是特殊青少年的爱心,让特殊儿童、青少年感受到社会给予的关爱。 通过这次交流活动,特教的盲生同学对辩论赛的基本知识、技巧有了很好的掌握,更多地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注与平等的对待,使他们感到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同样会受到关爱。这样的交流活动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让他们在学习之余学到其他的知识技能,让他们感受到:这个社会有爱,他们对将来的生活应当充满希望。 作为大学生,我们收获了很多。这次交流活动增强了大学生与特殊儿童的感情,培养了大学生的爱心,并且了解了特殊儿童的生活。与特殊人群的交流,不仅仅是对特殊人群的帮助和关爱,更多地培养了大学生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只要人人都充满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学院辩论赛
2007年12月17日,在致远楼405教室,我系与民商法学院上演了一场以“家庭与事业相比孰更重”为题的精彩辩题表演赛。我院辩论团派出了由赵云、杨洋、王惠、滕一菲组成的辩论队,在比赛进行中,双方辩手妙语连珠,不时赢得场下观众的阵阵掌声,双方辩手不时引经据典,话题延伸的相当广泛,由于本场比赛是以促进双方友谊,增进相互间的了解,谋求共同发展进步为目的,所以本次比赛并未分出二者的胜负。赛后,由经济贸易法学院的辩论团团长赵德坡作了总结,他首先分析了本次辩论赛的辩题,就如何破题,如何设置底线等问题给予双方辩手宝贵的建议,然后,逐一分析了双方辩手在辩论赛中的表现与出现的问题、技巧,以及在辩论赛中双方选手所出现的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并对双方辩手提出了几条改正意见,双方辩手都表示了自己会改正。最后,他又分析“辩”字的精髓以及如何去把握“辩”。本场辩论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双方辩手和观众都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比赛,双方辩手不仅展示了各自出色的口才及辩论技巧,同时也加深了他们对辩论赛的更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促进了双方 辩手之间的交流与互相了解,互相切磋,这也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并进一步促进了和谐校园的构建。 然而,在本次辩论赛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音符,具体如下:1 有些辩手不太注重礼仪与措辞,我们完全有可能是由于一时疏忽大 意或是口误,这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也值得我们辩论团每一个成员所应深思的问题,虽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但是一个人良好的素质和风貌在辩论赛场上是至关重要的,切不可因小失大。 双方辩手在破题方面明显准备不充分,并未充分地理清自己的思路,造成本场辩论赛打得有些混乱,这是作为评委之一的张德坡学长所提出的最严重的问题。对于一场辩论赛,最重要的环节便是破题立论,如果这一方面不及格,便会至于“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地步,正是由于双方破题存在问题,所以必然导致了在自由辩论阶段双方穷词的窘境,这也反映出,在辩论技巧上尚待加强与提高。但瑕不掩瑜,总的说来,大家仍需努力。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团省委、院团委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我系积极宣传发动,鼓励学生在暑假期间到农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我系领导非常重视,系党总支丁义海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陈广老师专门召开会议布置开展这项工作。会上制定了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的、确定活动内容并对此次活动的其他注意事项做了要求。我系成立了一支有六人组成的社会实践服务队,由系团总支书记安军老师、辅导员李宁老师带队,服务队成员由从三个年级挑选出四名工作能力较强的学生干部组成。计划于7月12日前往即墨市田横镇山南村开展为期15天的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并且,我系2004级六班范吉康同学、八班张成丽同学也自发组织了一支志愿者服务队,准备于暑假期间前往德州市临邑县范楼村支教。他们根据当地的教育现状,对当地农村中小学生进行暑期辅导,坚持“以英语为主,全面辅导”的原则,开办了特色课程作文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在确定了具体的成员之后我系领导和带队老师还多次与服务队成员谈话,要求服务队要发扬艰苦朴素、不怕困难、不急不燥的精神,深入调研,按照事前的既定计划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写好实践日志;争取掌握第一手的实践资料。其次,要注重自身的形象和工作方法,切实把我们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出来。另外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按照要求将工作圆满完成。 在实践服务队出发前我们系做了详实的准备的工作。首先确立了此次活动以“践行荣辱观、服务新农村”的主题,本着“服务农村、宣传农村、实践农村”的指导思想,着力宣传党和政府近年来实施的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帮助群众了解党中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且,要求我们作为现代大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服务到基层群众中去,特别是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要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宣传给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了更好的展开工作我们系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1、参观考察村办企业。2、参观考察农民自办的养殖场。3、参观学习村级党建工作,团建工作方法。4、举办两期普法知识宣传的板报。5、调研农民的致富方法。6、在群众中宣传法律知识。7、调研当地农民的普法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并且,为了更好的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还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1、认真完成实践活动,确保调研工作的顺利完成。2、参加的人员要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主动完成自己制定的计划、活动目标。3、参加的人员要听从当地的安排通过活动开展,未经老师批准不得单独外出活动。4、每天负责人员要组织点名,各项活动要统一行动,确保人员安全。5、参加的党员同志更要严格的要求自己,处处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为了充分体现服务农村、实践农村的要求,我系实践服务队始终以“多了解农村、多为农民解难、多深入到群众中去”为此次活动的宗旨,按照活动之前的计划开展了工作。先后到十几家农户了解情况,询问其生活状况、收入形式、家庭人口、长远的发展计划、以及村里的治安状况。了解到当地的村民在改革开放后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养殖业和捕捞业,改变了以前的单一种植业的模式,形成了多种产业、多种收入的经济形式,产业结构形式日趋合理。在走访的过程中,我们随机在街旁路口为群众宣传相关的税费改革、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新时期的荣辱观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把我们的工作进行在最基层,把活动的精神留在最基层。在与革命老前辈聊天中,我们询问了他的生活状况、经济来源、以及当地民政部门对退伍伤残军人的补助等问题。老人家都一一做答。我们认真的倾听他英勇的事迹,似乎也看到了他当时的峥嵘岁月;那残留在老人身上的伤痕让我们看到了,为了新中国的解放他们浴血奋战、英勇无谓的精神。我们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这一片幸福的享受者更应该接过他们的手中的枪,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走访贫困孤寡户中我们重点询问了他们的生活状况、村里对他们的救济和帮助,以及以后如何改善条件、脱贫致富等问题。我们给孤寡老人打扫了庭院,收拾了家务,尽我们的一份爱心;在和村前任老支书的深入座谈中,我们较全面地了解了当地在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发展情况;农民的收入变化、教育变化等等。真实的了解到山南村的变化以及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下,面对这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该村将如何发展。本次实践活动的地点位于海边,是一个经济较为富裕的渔村,我们以此特点为实践方向,着重参观考察了海参育苗场、海参养殖场、海参加工厂、码头海鲜收购市场,茶叶、苗木种植园等场所。在调研群众致富的同时,我们也将与海洋、渔业相关的法律政策宣传给农户,使他们更加明确了应该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有效的促进自己产业的发展。不仅如此,我们还积极为当地举办了两期普法知识宣传的板报,内容如合同的债务债权纠纷、婚姻家庭关系、民事诉讼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我们还参观了当地的边防派出所,调研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并为派出所制作设计的一期“与民共建”为主题的宣传栏。在这次实践中我们还了解到,当地群众在开发渔业资源的同时也不断的寻求其他产业的发展,如利用当地优美的地理环境、适宜的气候以及田横岛度假区的有利条件进行旅游开发,招商引资开办各种工厂企业,以此来带动当地的经济不断发展。 此次社会实践服务活动,为在校的大学生提供了了解农村、实践基层的机会,在当地村委会和村民的积极配合下,使参加同学得到了锻炼,收获颇多。1、实地考察了当地的经济现状和文化情况。2、真实的记录了普通渔民的生活状况。3、综合分析了农民群众致富的经验和方法。4、全面的了解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和变化。通过实践不仅让广大农民群众获取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更让我们看到了现代化新农村变化和发展,也让我们更加坚定了将来“服务农村、走进农村”的信念,用我们所学的知识继续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作出贡献。
教学班级举行班级辩论赛
为了响应山东政法学院教学改革年的号召,探索新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方法。在任课教师刘道朋副院长的倡议、组织和任课教师申世涛的具体参与下,2007级法学本科1、2班之间和7、8班之间,分别于2009年4月2日和2009年4月13日举行了一场关于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念的班级辩论赛。
2007级法学本科1、2班之间的辩题为“对于证据认定的事实,是坚持客观真实还是法律真实”,7、8班之间的辩题为“当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发生冲突时,是程序公正优先还是实体公正优先”。辩题布置之后,同学们踊跃参加,相互讨论,遍查资料,掀起一股学习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小高潮。
在辩论现场, 正反双方分别从立法、国情、理论、实践等不同角度立论陈述,辩论选手旁征博引,涉及多方面知识,期间唇枪舌剑,辩论气氛紧张激烈,充分体现了双方辩手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娴熟的辩论技巧。
辩论结束后,评委教师魏黎明、王占启、丁延松和朱超峰就辩手的表现和辩题的论证分别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评选刘恒章、李诗梅、慈源源和徐文霞等四位同学为最佳辩手。
本次辩论赛营造了浓厚的刑事诉讼法学学习氛围,活跃了学生作为法律人的思维,使学生深入学习了专业理论知识,拓展了知识面,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受到老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法律知识竞赛
2008年12月18日经济贸易法学院第四届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热情洋溢的气氛中落下帷幕。本次法律知识竞赛以丰富同学们的法学知识,提高法律学习能力为目的与宗旨。比赛共分为初赛、决赛两大部分,初赛为笔试,决赛采用现场答题的形式。本次竞赛在题目设置上较往届有所创新,更注重对能力的考察。
同学们早已在赛前对这次法律知识竞赛作好了准备,比赛时积极作答,显示出了同学们优秀的学习素养。决赛时各代表队的精彩回答与论述,博得了现场评委与在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通过本次知识竞赛,让同学们收获了知识,同时也锻炼了学习与表达能力。而许多观众也表示,通过观看本次比赛,发现了一些学习上的疏漏,为自己的学习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同时他们也为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的举办提出了一些良好的建议,并希望我们的法律知识竞赛越办越好。
法律知识竞赛已经走过四个年头,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的成功举办,对于志愿者协会学习性的延续和我学院良好学习氛围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