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成立以来,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秉持了“强化实践能力、训练法律思维、陶冶法治精神、培育职业道德”的实验教学理念,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态度、严谨的作风和对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全面推进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法律职业能力的协调发展。、
中心以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开发实验实训课程,建立起与理论教学相衔接、相融合的实践教学体系,主体教学内容分为证据实验、法律运用实训、法务综合能力实践三个递进教学模块,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运用证据进行事实判断,并据此做出法律结论的职业能力。中心以美国著名大法官霍姆斯的法律格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为工作指南,倡导法律人才培养一定要到法律实践中去汲取营养,而不能拘泥于传统的逻辑推演,努力营造重视实践教学的良好氛围。在实践教学中,以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为切入点,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避免学生将来成为法律的盲从者和机械适用者。中心还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职业道德,通过职业伦理课程学习、旁听实务专家讲座、观摩法律实务视频资料、参与案件代理,来切实体会法律在运行中所呈现的公平和正义,以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使其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