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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举办第六期鼎山法治讲坛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00:00浏览次数:


为给同学们提供深入了解司法实务的机会,进一步提升我院法科学生的法学素养,刑事司法学院于5月13日下午14:00在图书馆五楼学术报告厅举办了以“法科生如何提高实务技能:基于办案经验的建议”为主题的第六期鼎山法治讲坛。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高原担任主讲人。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霞教授主持,杨晓静教授、申世涛副教授、刘海平教师参加讲坛。

高原检察官首先援引几处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侦查监督科的工作职能,并从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三方面分别进行解释。她强调:在司法实践中当从客观行为出发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逮捕工作,注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有无逮捕必要量化制度的建立。随后,高原检察官通过在检察院工作中的具体案例对办案流程与参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强调在办案过程中形成完整、固定的证据链的重要性。同时,她提出一位好的司法实践者应具备发散性的法律思维。高原检察官将案例与理论相结合,提升了在场同学的兴趣,活跃了现场氛围,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讲坛最后,杨晓静教授对本次讲坛给予高度评价,她指出:在司法实践中,一个实体案件事实是没有定论的,我们必须对一个既存事实存有质疑并时刻具有证据裁判意识。同时,杨晓静教授强调实体法与程序法是密不可分的,法律思维要求司法实践者从多元视角考虑法律价值和人权保障的实现。随后,申世涛副教授就非法证据问题作了补充说明,他认为威胁、利诱获得的证言是否需要排除,是要依具体情况而定的,是需要具体权衡度的。在讲坛结束之际,张霞教授再一次强调了建立扎实理论基础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对我院法科学生的殷切希望。

此次讲坛使同学们充分了解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具体流程,扩展了同学们在司法实务、监督审查、证据鉴定等方面的思路和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