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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与济南市检察机关签署合作协议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4日 00:00浏览次数:

山东政法学院与济南市检察机关校检共建合作签约仪式11月11日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玉福、院长吕涛、济南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副检察长谭勇出席揭牌仪式。张振忠、李玉福分别讲话,吕涛代表学校与济南市检察院签署协议并揭牌。历下区检察院检察长曲立春等28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被聘为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当天,济南市各区县(市)检察院也分别与山东政法学院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济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勇主持活动。济南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亓浩,各区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学校教务处和刑事司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张振忠在讲话中表示,近年来,市检察院牢牢把握省会检察机关的战略地位,以“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做出示范”为目标,坚持“高端引领、梯次发展、创新驱动、整体推进”,部署实施了“三年三大步”素能提升工程,坚持不懈地加强人才培育,全市检察机关中涌现出一批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等拔尖人才,带动了全省检察工作的全面提升。济南市检察机关将协同山东政法学院围绕教学实践、学术研究、在职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搭建“司法实践平台、会商研究平台、人才培养平台”,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李玉福在讲话中指出,山东政法学院从最初的成人院校发展到今天的普通本科院校,经历了三次大的跨越。2007年完成改制,实现了由成人院校向普通本科院校的跨越;2011年学校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实现了由本科生培养向研究生培养的跨越;2015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标志着学校的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达到了本科院校的基本要求。经过山政人不懈地努力,学校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等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随之越来越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就必须坚持开门办学,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济南市检察机关与山东政法学院合作既有良好的传统,也有很大的区位优势。对学校与济南市检察机关的合作前景寄予厚望,希望校检双方充分利用双方的地域优势、人脉优势、资源优势,建设好三个平台,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山东省的法治建设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