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需要不断强化在校法科学生的实践意识,了解不同类型的理论知识在法律实践中的实用价值,推动理论教育与实践应用的密切结合。6月10日下午2:30,我校“大律师讲坛”(第8期)特邀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院挂职副院长王玉亮律师做题为“语言与法律职业”的主题演讲,法学院院长王瑞洲教授主持讲座。
王玉亮律师以《哈莫雷特》的经典台词作为开场白,结合自身体会,告诫同学们从事法律职业要时刻自省,做一名有用之人。随后,通过对《论语》名句的解读,王律师引出其主要演讲立场:对语言的敏感和思考是法律职业工作者的基本素养。王律师从口头语言和肢体语言两方面详细阐述了语言表达在法律职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从讲话方式、服饰搭配、待人接物等方面具体展示了恰当使用语言的重要性。王律师以风趣幽默的语言风格和形象生动的讲解,展现出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对律师职业的深沉热爱,赢得了阵阵掌声。
王瑞洲教授对王玉亮律师的演讲进行点评,并表达诚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