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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09日 00:00浏览次数:

我校在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

12月1日,山东政法学院微山县法院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暨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微山县人民法院举行。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玉福,微山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秋岭,微山县法院院长冯燕杰出席揭牌仪式。李玉福书记与陈秋岭书记一同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并为冯燕杰院长颁发兼职教授聘书;冯燕杰院长主持签约揭牌仪式。
陈秋岭代表微山县县委、县政府讲话。指出,山东政法学院选择在微山县法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体现了政法学院领导对微山县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微山县人民法院以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契机,与政法学院加强合作、互相支持、实现双赢,推动政法学院人才培养和微山县法院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冯燕杰院长代表微山县人民法院致辞。表示,院校合作共建能够促使审判实践与法学理论互相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践教学基地不仅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良好平台,也为法院提升法官理论水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创新渠道。微山县法院将信守承诺,大力推进与校方的合作,积极与政法学院开展富有成效的交流活动。
李玉福书记代表山东政法学院讲话。表示,近年以来,微山县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新一任法院院长的带领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理论研究,推动法院工作全面提升,在审判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是微山法院的宝贵财富,也为院校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李书记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情况。学校改建以来,主要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绩。一是办学层次实现了两次跨越,由一所成人院校成功改建为一所普通本科院校,并于2011年获批法律硕士招生资格,开始了研究生教育;二是以本科生为主体,构建了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体系;三是构建了具有山政特色的“122学科体系”,学科布局更加合理;四是构建了以支撑教学为宗旨的科研体系,并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五是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业务扎实、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几年来,学校办学成绩显著提升,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公务员录用率屡创新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李书记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为高校法学人才培养和法院的审判实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希望学校和微山县法院以实践教学基地为纽带,打造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合作交流三个互动平台,为学校人才培养和法院审判实务改革注入新的活力。
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许海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霞、教务处副处长王三海以及微山县法院有关领导参加了活动。许海波处长代表山东政法学院与微山县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山东政法学院微山县法院实践教学基地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