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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张海涛庭长做客大法官讲坛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01日 00:00浏览次数:

20131031日下午,应我校邀请,我校兼职教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张海涛庭长,作客第十期大法官讲坛,做了题目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跟踪观察缺陷责任》的报告。来自法学专业的近200名同学及相关老师到场聆听。报告由民商法学院杨敏院长主持。

张庭长,毕业于山东大学,自1995年至今,一直在基层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审理了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影响的案件,所撰写的判决书连续十年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所撰写的案例评析被《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刊登,多篇文章在国家、省、市级书刊发表。2011年,被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聘为研究员,2012年被山东法官学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兼职教师。

报告中,张庭长首先讲述了一个热水器产品缺陷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真实案例,清晰的展示了法院接到案件后,审查诉状、裁定当事人证据保全、申请鉴定、审查证据、分析法律适用、进行调解、最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民事判决的办案过程,然后从中引出产品责任的基础理论、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售出产品的跟踪观察缺陷责任的认定、《侵权责任法》第46条、47条相关规定等理论问题。张海涛庭长作为一名“学者型法官”,将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应用课程。

杨院长作为主持嘉宾,对张庭长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做出了精彩的现场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