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9月25日下午2点30分,在知行楼模拟法庭(二)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吴靖法官做客大法官讲坛暨刑司论坛-第14期(37期)。本次讲座由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霞教授主持,犯罪学教研室主任辛科教授点评。
讲座伊始,副院长张霞教授首先对吴靖进行了介绍。吴靖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毕业,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吴庭长无论在案件审理还是法学研究方面都具有很高的造诣,他曾承办或参与审理了数百起二审及死刑复核案件。同时,他还参与《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新中国犯罪学研究综述》等专著的撰写,担任《深化刑事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和《诉讼和谐之纬》的副主编,在国家及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毒品犯罪刑罚适用研究》等论文二十余篇。
本次论坛,吴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了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的课程,他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概述、我国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沿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应注意的几个界限四方面,为同学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让同学们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谈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时,吴法官又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及相关注意问题进行了阐释。最后,吴法官以简练的“严厉打击,依法办案,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作用”三句话做为讲座的结语。之后,辛科老师做了精彩的点评。他指出,在吴法官身上,真正体现出了法律层面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同时,他还就吴法官的研究视角、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的四个特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本次讲座为同学们学习刑事法学开拓了新境界,同时在学术探讨方面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迪,使同学们深入了解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相关问题,完善了同学们的法学知识体系,为我院培养法律实务型人才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