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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岭山法学论坛(第27期)-侯学勇:案件事实的修辞建构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2日 00:00浏览次数:

为培养学术氛围,开阔知识视野,2015年4月20日下午2:00,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和教务处在致远楼阶梯(一)教室联合组织举办了第27期“茂岭山法学论坛”,本次论坛邀请我校法律方法研究所侯学勇教授做了以“案件事实的修辞建构”为主题的演讲。

侯学勇教授以崔英杰案为分析对象,针对司法裁判过程中案件事实的形成,做了理论反思。他认为,案件事实是诉讼主体在相互交涉过程中主观建构的产物,它既非纯粹的客观存在,也不是任意的主观臆想,而是诉讼主体的主观认识与证据信息相互作用的结果;案件事实的形成离不开语言,也就离不开修辞;诉讼主体对各种修辞策略的使用,决定了案件事实的最终构成形态,修辞对案件事实的形成具有建构作用。侯学勇教授分别从“一个案件多个事实”、“有了证据不等于有了事实”、“从证据到事实的跳跃”、“案件事实的叙事分化”、“事实的修辞建构”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其上述观点。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了法学院管伟教授和刑事司法学院景年红副教授,作为嘉宾进行点评。观点的碰撞必然带来思想的火花和知识的拓展,本次讨论不仅开拓了我校学生有关司法过程、证据理论等领域知识的认知范围,而且加强了我校不同学科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为相关理论问题的深入研讨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