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是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国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涵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个学科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突出特色,做大做强法学学科,扶持统筹法学外学科,逐步形成法学学科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法学学科拥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在省属高校中首家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学校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重视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把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育人理念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正是在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规划建设的法学类综合性实践教学平台。中心2009年被教育厅评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初创阶段(2002年—2004年):分散建立实验室,辅助法学理论教学。
自2002年开始,学校相继建设了刑事侦查实验室、司法鉴定实验室、诉讼流程实训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开展了校内法学实验教学。
该阶段,实验教学处于从属地位,主要以实验项目为载体,辅助于实践性较强的理论课程教学,实验教学体系尚处于初始阶段。实验室主要归属于各教研室,实验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随机安排,实验室运行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较低。
发展阶段(2005年—2009年):成立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实现跨越发展。
2005年,学校成立法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专门负责法学实验教学的规划、运行和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以内涵建设为契机,整合实训资源,拓展、改造、提升实验机构,搭建起全省规模最大,门类最全、功能最完备的法学类校内综合实验实训基地。截止2009年底,中心已建成司法鉴定实验室、模拟仿真实训室、诉讼流程实训室、警务技能实训室、法务实践实训室,共5大类实验室,包括20个子实验室。
该阶段,中心以“大法学”为视野,构建起“突出实训、兼顾实验、立足实战” 三位一体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与此同时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组织机构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训软件,实验教学运行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2009年,中心被评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完善阶段(2010年—至今):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中心运行管理再上新台阶,引领和示范效应日趋增强。
自2011年开始,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启动了法学自编案例库建设,累计编纂教学案例450余个,印制25000多本,为法学实验教学提供了丰富载体;创新法学实验项目设计,以“确定的实验目的、典型的案例素材、优化的组织方案、多元的教学评价”来构建法学实验项目内容体系,得到教育部评估专家一致好评;探索特色化的实验教学评价体系,构建了融课堂教学评价与实验项目体系评价于一体的评价体系,推动实验项目体系化建设不断深入,一批原创性实验教材应约出版;依托数字校园建设,升级实验室局域网络,并引入法律实务综合模拟平台、法律诊所教学系统、法律文书写作系统等8个教学系统,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以中心为纽带,创建了“中心+基地”协同育人模式。中心运行管理再上新台阶,示范效应逐步突显出来。
截至目前,中心已建成各类实验室共计23个,实验室面积达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约1700万元,开出独立实验课程30余门,开出实验项目200余项,创办实务大讲坛6个,组织各级模拟法庭竞赛400余场,邀请法院开庭40余次。近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院院长、省教育厅厅长等20多名领导先后来中心视察工作,烟台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河北大学等50多所兄弟院校来中心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