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山东政法学院济南高新区法院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暨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高新区人民法院举行。山东政法学院李玉福院长、高新区法院任艳亮院长出席揭牌仪式。民商法学院杨敏院长、教务处王三海副处长、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于万涛科长以及高新区法院有关领导参加了活动。高新区法院副院长胡乃义主持了签约揭牌仪式。
任艳亮院长代表高新区人民法院致辞。任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院校合作共建能够促使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充分结合、优势互补。实践教学基地不仅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良好平台,也为法院推动“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建设提供了创新渠道。高新区法院将以这次院校共建为契机,大力推进与校方的合作,积极与政法学院开展富有成效的交流活动.
李玉福院长代表山东政法学院做重要讲话。李院长表示,近几年来,在任院长带领下,高新区法院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文化建设,深化理论研究,推动法院工作全面提升,在审判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为双方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李院长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学校在改建以来的七年时间里,确立并坚持了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方向,在办学层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各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办学层次实现了两次跨越,建立起涵盖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在学科建设方面,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等多个学科彼此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法学学科在全省优势地位日愈凸显,成为山东省内高校法学学科中唯一全部拥有“三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三是在人才培养方面,搭建起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几年来,我校司法考试通过率、公务员录用率、研究生录取率屡创新高,得到兄弟院校和社会的热切关注。四是在科学研究方面,确立了以应用型题目为载体,以支撑教学为目标的科研体系,成果数量和质量都明显提升。
针对学校与济南高新区法院的合作前景,李院长提出了若干指导性意见,提出要将济南高新区法院实践教学基地打造成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三个合作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