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下午2点30分,在知行楼模拟法庭(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吴靖法官做客大法官讲坛暨刑司论坛-第11期(35期)。本次讲座由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霞教授主持,张月满教授点评,教务处许海波处长为吴法官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
讲座伊始,副院长张霞教授首先对吴靖进行了介绍。吴靖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毕业,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吴庭长无论在案件审理还是法学研究方面都具有很高的造诣,他曾承办或参与审理了数百起二审及死刑复核案件。同时,他还参与《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新中国犯罪学研究综述》等专著的撰写,担任《深化刑事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和《诉讼和谐之纬》的副主编,在国家及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毒品犯罪刑罚适用研究》等论文二十余篇。
本次论坛,吴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了题为《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课程,他从量刑改革的意义、量刑规范化的发展进程和对《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解读三个方面,以深刻而不失风趣,凝练而又通俗的语言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进行了阐释,使同学们对量刑规范化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对《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时,吴法官又从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及量刑步骤、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的案件范围六个方面结合实例为同学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最后,张月满博士做了精彩的点评。她指出,吴法官的讲座为同学们学习刑事法学开拓了新领域,同时在学术探讨方面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迪。认为量刑规范化过程中涉及的量刑起点、基本犯罪、量刑程序等重要理论问题将在今后一定时期内成为学术关注的热点问题,鼓励同学们予以关注和研究。同时,她向同学们呼吁,作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要向吴庭长学习,努力做一个像吴庭长一样的“学者型法官、法官型学者”。
本次讲座,使同学们深入了解了量刑规范化相关问题,完善了同学们的法学知识体系,开阔了同学们的眼界。同时,吴法官的讲座也让我们认识到了法学研究方面需要完善的地方,激励我们在法学研究的道路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