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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一:“实验、实训、实践”三位一体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4年09月04日 00:00浏览次数:

应用型人才通用的标准是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以此为导向来构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法律职业能力集中体现为判断案件事实,综合运用法律,公平、公正地调处各类法律纠纷。法律职业素质集中体现为社交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职业伦理等。法律职业素养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础要求,和传统实践必修课一起列入法学专业实践必修课。法律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要求,设置三个选修模块(分别是证据实验模块、法律思维能力实训模块、法务综合能力实训模块)。按照学校人才培养培养方案的统一要求,每个专业学生还必须修满3学分素质拓展课程。实践必修课、实践选修课、素质拓展课构成了具有山东政法学院特色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这个课程体系与理论教学相融通,贯彻人才培养全过程,构成了法学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