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敏,教授。1964年9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一直任教于山东政法学院。现任民商法学院院长。自1985年任教以来,每年坚持为专科生、本科生讲授《民法学》、《合同法》、《亲属法》、《民事案例研究》、《民事诉讼法》等专业(基础)核心主干课程,教学中注重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采取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深入浅出,教授生动,课堂气氛活跃,深受学生的喜爱。注重教学实训环节,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多次获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奖”。任职期间,独立承担或主持山东省教育厅2003年《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及2004年《农民权利研究》、山东省司法厅2001年《中国律师产业化理论研究》及2004年山东省政法学院《公民权利及法律保护》等多项省部级及校级科研课题。主持了2005年学院立项的教改课题—《案例教学法研究》,参加了安宗林教授主持的2006年省教育厅立项的教改课题—《法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2003年入选山东省法学人才库,2006年当选山东政法学院学术骨干。现担任山东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