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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旭光副院长做客第八期大法官讲坛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24日 00:00浏览次数:

2012年12月21日下午,应我校大法官讲坛邀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旭光副院长,在知行楼模拟仲裁庭(二)做了题目为《法官的思维》的报告。来自法学专业的近200名同学及相关老师到场聆听。报告由宋云峰副院长主持。

  王院长1985年于山东大学毕业后,师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内著名法学家王立明教授攻读了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山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法院审判管理和民商事审判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等方面有较深入研究,同时兼任多所高校客座教授,属于一名集知识型与实践型为一体的高级法官。王院长具有较强的重大疑难案件审理能力,近年来,先后主持审理了全国第一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和上市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案件,以及我省第一起、全国第二例植物新品种纠纷案,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对完善立法和指导审判工作实践产生了重要作用。

  报告中,王院长根据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结合自己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对法官的思维进行了全面的解读。王院长从一个众人皆知的小案例展开,首先介绍了思维的概念,接着延伸到了法律思维的概念,最后归纳了法官思维的十大要素,引起了学生的极大兴趣,博得了学生的阵阵热烈掌声。随后王院长对学生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宋院长作为主持嘉宾,对王院长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做出了精彩的现场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