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下午,应我校大法官讲坛邀请,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再审立案庭孟祥刚庭长,在知行楼模拟仲裁庭(二)做了题目为《全面解读新修正民事诉讼法》的报告。来自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和经济贸易法院的200多名同学到场聆听。报告由教务处处长许海波教授主持。
孟祥刚庭长,多年来立足审判一线,在审结大批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同时,潜心审判理论研究,对民商审判领域法律问题尤其是对公司法、破产法、担保法等民商法领域都有较深的造诣,先后在《人民司法》、《法学》、《法律适用》、《山东审判》等中央和省级以上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撰写的《企业破产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物权担保裁判原理与实务》、《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疑难、新型问题深度解析》、《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裁判疑难问题》等专著,先后被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此外,还参与最高法院有关担保法、公司法、破产法等民商法律的司法解释工作。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报告中,孟庭长利用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中积累的大量素材,结合自己关于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从民事诉讼法修正的原因、民事诉讼法修正的内容和修正后遇到的问题等三个方面对新修正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解读。整场报告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丰富的案例素材和信息,同时还结合了学生所关注的司法考试方面的内容,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