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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威力法官做客第十六期大法官讲坛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2日 00:00浏览次数:

2015年4月2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威力做客大法官讲坛第16期暨刑司论坛第40期。本次讲座由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炳君教授主持、点评,并为张法官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
张威力法官现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兼任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案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自1988年始,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曾先后主审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全国最大的济南轻骑集团信用证诈骗案;参与审理首都集团总公司李培英受贿、贪污案;全国最大的平阴地沟油案等在国内、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本次论坛张威力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了题为“以薄熙来案件为视角----谈刑事审判的理念与基本原则”的讲座,他从薄熙来一案审理的背景和坚持的原则等方面对刑事审判的相关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深入解读。以深刻凝练、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刑事审判的理念进行了全面阐释,使同学们对刑事审判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对薄熙来一案审理中坚持的基本原则进行解读时,张法官从审判公开、法官中立、控辩平等、直接言词、疑罪从无等原则出发,结合鲜活的司法实践为同学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刘炳君教授做了精彩的点评。他指出,张法官在刑事审判方面堪当经验丰富,在职业风范方面充满自信,在职业品位方面有着高尚的境界,在履职方面敢于依法担当,同学们应当在刑事法的学习和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中深刻体悟并努力借鉴张法官丰富的司法经验,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夯实职业技能,全面历练人生,争当有德性、历行法治、有担当的法律人。同时,刘炳君教授倡导同学们积极参加学术研讨,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不断丰富自己。
本次讲座,使同学们深入了解了刑事审判的理念与原则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了同学们的法学知识体系,开阔了同学们的法学视野,提高了同学们的职业境界。同时,张法官的讲座也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刑事审判的公正严明,激励我们在法学学习的过程中努力学会不断拓展自身的综合素养,全面提升法律职业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