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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孙德龙做客第十七期大法官讲坛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2日 00:00浏览次数:

201557日下午230分,济南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孙德龙做客大法官讲坛暨刑司论坛—第17期。本次讲座由山东政法学院教授,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炳君主持,并为孙德龙先生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任证书。

讲座伊始,刘炳君教授首先对孙德龙先生进行了介绍,孙先生先后从事公安、律师、纪检监察、政法委等方面的工作,在法律方面颇有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孙德龙先生不仅是个出色的“法律人”,而且是一位业余诗人,近几年来,他还通过慈善组织资助了一大批贫困法学学子

本次讲坛,孙德龙教授为同学们带来了以《关于法治的十大重大问题》为题的讲座。讲座伊始,孙先生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引申出关于法治的十大重要问题,尤其对法治与政治、法治与执法、法治与宪政、法治与专政、法治与三权分立五个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与介绍。在谈及法治与政治时,孙德龙教授指出,不是法治决定政治而是政治决定法治,并运用美国南北战争一例解释了“法治能够改良政治”这一观点。在谈及法治与政治、法治与宪政的异同点时,孙教授则是运用中国古代的贞观之治、唐律以及美国的斯科特案件、美国医保法案,宵禁紧急措施等中西方经典案例和重大事例,通过将其对比进行客观清晰的分析。孙德龙先生用通俗易懂、凝练生动的语言对法治社会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让同学们用辩证思维深刻理解了重大的法治问题。

最后,刘炳君教授做了精彩点评,在肯定孙德龙先生主要观点的同时,倡导我院学子要努力培养自身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思维,紧密结合时代背景和具体国情,以包容的心态和开阔的视野,客观全面地看待和认知一家一国的重大法治问题,用科学、理性和发展的眼光,建立起对全面发展中的我国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

本次讲坛让同学们对法治中国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和我国法治体系的建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有利于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开拓了同学们的法学视野,同时也激励同学们在法学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努力为祖国的法学事业和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