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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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案例库借阅须知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 2013-03-01浏览次数:

一、案卷借阅流程

1、本校教师:借阅时须出示本人教工一卡通,经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借阅手续。

2、本院学生:借阅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经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借阅手续。

3、教学批量借阅案卷:须由教师本人填写申请表,由教师本人或委托学生持申请表、一卡通手及相关*理借阅续。

二、案卷借阅规则

1、本案卷仅供本校师生学习使用,借阅人不得外借案卷资料。

2、案卷借阅权限:本校教师限借3本,借阅期限为60天。如果需要继续使用,须在借期届满前10天内办理续借手续一次,续期为30天;研究生可借阅2本,本专科生可借阅1本,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15天。寒暑假期间到期的案卷,在开学后前五个工作日内还回不作超期处理。逾期不还的案卷每天每本交逾期费0.10元。

3、借阅者对所借案卷应妥善保管,丢失案卷,需复制相同版式案卷一本,无法偿还相同版式时,按此本案卷印制费用2倍价格进行赔偿。丢失案卷不赔偿者,停止其借阅权,并通报借阅人所在院系。

4、借阅者应该爱护所借案卷,不得对案卷内容进行涂写和圈画,不得污损、折叠、裁剪,一经发现,按此本案卷印制费用2倍价格进行赔偿,原卷仍收归中心所有。